2015广东乐昌市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15人公告

2015-03-21 12:07:47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经市政府同意,2015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中小学教师共15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粤人社发【2013】21号)精神,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职数

2015年招聘城区中小学教师13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范围及方式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范围

1.招聘对象:

⑴中小学招聘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⑵特殊教育(启智)学校招聘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往届特殊教育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2.条件要求:

⑴专业对口,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⑵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0年3月1日后出生。其中全日制研究生、在职特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地市以上名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到40岁,即1975年3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方式

1.根据学校编制和学科需求情况,实行定向招聘。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职数之比需达到2:1以上方可组织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予开考(招聘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除外)。

2.采取笔试、面试(含技能测试)的方式择优录用。

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5年4月7- 15日(周六、日不报名)

(四)报名地点:乐昌市教育局六楼人事股(乐昌市公主下路66号)。

(五)联系电话:乐昌市教育局人事股0751-5556346(梁老师)、5563073(张老师)。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时需持以下有效证件(证件不齐者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

①毕业证(2015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推荐表)、教师资格证(2015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提交认定教师资格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学历鉴定证明(学历验证可由省教厅出具,或自行到学信网打印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注: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供毕业证、学历验证、教师资格证。

②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由户籍所在地计生办出具,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出具);

③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交半身免冠小一寸同底彩色相片2张;

 

五、笔试、面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内容及办法

1.笔试。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管理学、学校卫生公共知识、校园安全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课堂教学能力,以及仪表气质和思维反应能力。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学科或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以试讲为主、说课为辅的形式进行。

中小学体育、音乐专业的考生,面试除进行试讲或说课外,还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七、计分办法

1.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考试资格,并在二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

①伪造学历或开具各种假证明的。

②请人代考或代人考试的。

③非法获取、知悉考试试题的。

④有其他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的。

2.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和政审。

3.考生综合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分占50%,面试分占50%。报考体育、音乐专业考生笔试分占40%,面试分占60%。面试分中,试讲或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各占30%。

4.属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符合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的,笔试成绩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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