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半年四川凉山州州级机关第一幼儿园幼儿教师招聘7人公告

2015-03-20 13:43:03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5年3月21日至27日24: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凉山州教育局和凉山州机关一幼统一进行。有关情况于2015年4月3日在凉山教育网(网址:http://www.lszedu.cn)上公告。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15年4月21日至25日24:00前登录http://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在未完成整个招聘时须妥善保管准考证)。

(四)成绩及有关招聘信息公布方式

《教育公共基础》的笔试成绩(原始成绩)于5月18日由报考者自行在http://bm.e21cn.com上查询。

公告发布、补充公告、调整公告、笔试总成绩、资格复审、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等都在凉山州教育网(http://www.lszedu.cn)和州一幼公示栏上发布、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主动的到凉山州教育网和凉山州机关一幼公示栏了解招聘信息及招聘进程或向凉山州机关一幼咨询,因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查询相关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本次公开招考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考岗位招考人数之比不低于3∶1;若低于3∶1比例,则按比例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笔试占总成绩比例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面试占总成绩比例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请参阅《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所列的知识内容(请报考者自行上网查询)。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定于2015年4月26日在西昌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次笔试考试实行全封闭,每科考试结束考生方能交卷出场。

3.成绩及有关招聘信息公布方式

本次考试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原始分数)于2015年5月18日在网上公布(http://bm.e21cn.com),由于阅卷工作是采用计算机阅卷,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考生应于2015年5月18日至19日到凉山州机关一幼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5年5月25日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4、政策性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分。

(2)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 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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