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工程学院招聘21人公告

2015-03-20 13:52:02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福建工程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以工为主,多学科发展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因工作需要,拟在2015年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其中专职辅导员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

4.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工程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www.fjut.edu.cn/s/2/t/8/c/1526/list.htm)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9日至2015年4月5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并以“应聘岗位代码—姓名”为邮件主题发送至福建工程学院人才招聘指定邮箱(rczp@fjut.edu.cn),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工程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表应明确报考具体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福建工程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汇总表》;

(3)个人简历;

(4)身份证复印件;

(5)学历学位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2015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和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提交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应届毕业生成绩单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经历等证明复印件(如报考专职辅导员岗位所要求的党员证明、担任学生干部及任职时间证明,报考02、06、07专任教师岗位所要求的研究生研究方向证明,报考机械工程实践中心教辅岗位所要求的技师及以上资格证书等);

(7)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工程学院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未能如实提供以上材料(含缺少材料),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报名费缴费通知、现场确认和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公布在福建工程学院人才招聘网站(http://www.fjut.edu.cn/s/2/t/8/c/1526/list.htm),请注意及时查询。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能力测试,侧重考察从事职业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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