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和报批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报批: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审核并办理批复手续。
四、聘用管理和待遇
1、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招聘人员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不入事业编制,保险及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4、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蜀山区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五、其它
1、笔试费45元/科,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
0551-65191276(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0551-65121007(合肥市蜀山区卫生局)
0551-65504469(合肥市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监督投诉电话:0551-65137993(合肥市蜀山区监察局)
4、查询网站: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lzy.hfss.gov.cn)
原标题:合肥市蜀山区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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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合肥市蜀山区卫生局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