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合肥市蜀山区事业单位招聘26人公告

2015-03-18 19:09:38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4、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经查分和加分环节后,按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网上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网上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

3、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最后一名递补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具体要求和时间、地点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四)面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五)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初选人员名单在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由蜀山区人社局、监察局统一组织实施。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决定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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