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12人公告

2015-03-18 19:14:02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④招聘岗位要求具备幼儿园二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应提交职称证书、聘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

 

⑤已参加工作的(聘用人员或已办理人事代理),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本人应做出承诺,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现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以上提交的材料与网络报名提交信息不实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一经核实,作为“报考资格不符”,即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放弃面试与递补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于面试前3天下午17:30前发电子邮件至jghq2010 @163.com(本人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确认放弃参加面试)。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4.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主要测评报考人员担任幼儿园教师所具备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基本技能等。

5.面试时间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及时通过其门户网站或手机短信平台发布面试时间、面试程序和要求。

6.综合成绩排名

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历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4.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按照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通知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邮 编:350003

电 话:0591—87825401

E-mail:jghq2010 @163.com

十、监督

省监察厅驻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并接受对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监督电话:0591-87839707。

原标题:2015年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开招聘直属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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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直属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及条件.xlsx

2015年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直属幼儿园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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