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泉州市属公立学校教师招聘69人公告

2015-03-18 15:18:31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对象取消聘用资格。考核采取查阅档案、计生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泉州教育信息网、泉州人事网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及聘用等环节,因本人弃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未落实就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报名参加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在职报考者,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须于4月10日前向泉州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交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三)每一职位拟招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达到1∶3方能开考,未达到1∶3的原则上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的招聘计划。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人事行政部门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四)本次招聘的面试、体检、资格复审以及聘用公示等信息将在泉州教育信息网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查询。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招聘工作接受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市人事行政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22798807、22119493。

(六)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785162、22781630。

原标题:2015年泉州市属公立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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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泉州市属公立学校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2015年泉州市属公立学校各招聘单位联系人及电话.xlsx

泉州市教育局

2015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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