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选调教师录取后三年内必须到农村学校支教一年(由教育局统一安排),经年度考核合格,再回选调学校。
3、选调教师录取后试用期为一年,如在任职学校表现不好,不服从工作安排,违反学校有关规定者退回原校任教。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参加选调考试:
(1)违法违纪受纪检、监察、公安、教育等部门处罚,处罚期未满者;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处罚期未满者;
(3)全年旷工累计7天以上者;
(4)2010年9月1日以来擅自离岗达15天以上者;
(5)2010年以来有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选调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的将对有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凡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教师,取消选调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报考。
6、录取人员名单在古田县教育网公示。
7、中小学教师选调工作是一项涉及师资队伍的稳定和建设的重要工作,也是全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我们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杜绝不正之风,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以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
原标题:古田关于2015年城关地区中小学、幼儿园选调教师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
点击下载>>>
公务员局 中共古田县委编办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