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古田城关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选调52人公告

2015-03-18 15:19:30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各学校:

根据我县城关地区中小学校教育发展需要,经县教育局、县公务员局、县编办等单位共同研究,决定于2015年春季从我县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选调52名教师补充到城关地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

一、选调条件

(一)在本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在编在岗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二)参加选调考试的教师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热爱教师工作,能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近五年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在校表现良好,经所在学校同意。

(三)农村服务年限:人事关系在农村学校满5年(2010年8月31日前)。

(四)学历要求:

1、选调小学教师需大专以上毕业(含后学历);

2、选调高中教师需本科以上毕业(含后学历);

3、选调幼儿园教师需大专以上毕业(含后学历);

(五)其他要求:⑴具备教师资格证书;⑵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所报学科以职称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为准;(3)选调县实验幼儿园教师要求具有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4)参加2015年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委托考试,根据笔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不再进行面试;(5)选调人员资格审查以复审为准。各学科岗位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笔试报名

符合条件的教师于2015年3月30日8:00-4月5日17:30内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eeafj.cn),通过“委托考试平台”报名并缴费(按照省财政厅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费的收取)。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逾期不予报名。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需在报名表备注栏中注明所报岗位的岗位代码(计划表第一列:岗位代码),无岗位代码者不予审核。报名时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报名本人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的,报名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三、笔试时间、科目、地点安排

1、笔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15年4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2、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是每位应聘者必考科目,“专业知识”由应聘者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类别,选择相应科目参加考试。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其他工作要求

1、本次笔试涉及30个科目所用的考试大纲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上公布。不指定其它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本次考试实行全省集中计算机随机编排考场和网络评卷。

3、笔试成绩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通知我局后予公开发布。

4、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60%。

 

四、选调办法

1、报名参加选调的教师须符合选调条件。

2、拟选调人员确定: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若成绩出现并列,按在农村任教年限长短,年限长者优先;若农村任教年限出现并列,按学历高低,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出现并列,按职称高低,职称高者优先;若职称出现并列,按近5年的年度考核等级优秀多者优先;若再出现并列,以年龄大者为优先(年龄以人事档案为准)。

3、各学科报名人数应高于选调计划数方可开考,否则取消该学科选调考试。

4、资格复审:拟选调人员将选调条件中规定的有关材料提交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并在同一学科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5、选调考试录取人员人事、工资关系在8月份办理。

五、注意事项

1、已聘为中高级教师职务的,选调后不带原校岗位职数,到任职学校后予以缓聘,职称聘任按照专业技术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