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三元区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37人公告

2015-03-17 16:33:28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和《关于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闽教人〔2015〕13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教育教学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生管37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 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三元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指普通中学、小学、教育部门主管的幼儿园)面向全省招聘新任教师原则上均应参加全省统一笔试,招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二、 招聘学科、人数、条件

㈠招聘学科和人数

招聘中学教师7名,思品2名、地理、生物、历史、体育、音乐各1名。

招聘小学教师18名,语文8名、数学6名、英语2名、美术、体育各1名。

招聘幼儿园教师10名,其中面向三元区范围幼儿园代课教师1名。

招聘小学生管人员2名。

㈡招聘条件

1.中学教师: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身体健康且年龄在30岁(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2.小学教师: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身体健康且年龄在30岁(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3.幼儿园教师: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身体健康且年龄在30岁(1985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其中面向三元区范围招聘幼儿园代课教师1名,应在我区乡镇公办幼儿园从事幼儿教育工作满5年以上,且1998年在册的代课教师,身体健康,师范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5岁(1970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录用的应聘者如果无毕业生报到证则编入工人系列编制。

4.中小学生管人员:招聘对象应在三元区乡镇小学、幼儿园从事代课工作满5年以上,且1998年在册的代课教师,身体健康,年龄在45岁(1970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学历为中专及以上学历,录用的应聘者如果无毕业生报到证则编入工人系列编制。

三、加分规定

㈠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等文件规定,对志愿服务西部、服务欠发达地区及 “三支一扶”计划等符合有关政策加分条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3分。

㈡退役士兵按有关文件规定加分。

加分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有关加分的原件材料请于5月29日前送三元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

四、招聘程序

㈠报名

报名时间:3月30日—4月5日,应聘人员按省教育厅要求在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其中面向三元区范围招聘代课的教师从委托考试窗口报名,幼儿园考生只报考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一门学科,生管考生只报考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一门学科)。区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者按规定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免笔试,于5月25日-5月29日到三元区教育局人事股参加面试报名。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2张。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㈡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职位的资格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入围面试的竞聘人员于5月25—5月29根据招聘条件携带报名时提供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区教育局人事股进行面试确认及资格审核。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同时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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