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三明市教育局局属学校教师招聘30人公告

2015-03-17 16:33:34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5〕13号)、三明市公务员局《关于核准2015年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发〔2015〕55号)和《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特制定2015年三明市教育局局属学校教师招聘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本次共有市教育局所属11个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2015年三明市教育局局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应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 适应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30日至1997年3月30日期间出生,下同)。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具体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7.三明市[(含十二县(市、区),下同]在岗在编的公办学校教师均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三、报名时间、方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方法:

1.本科毕业生。本科及以下毕业生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址:http://jszk.fjzk.com.cn/。3月30日-4月5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2.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请于4月10日-4月20日(不含双休日)到三明市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分中心窗口(三明市教育局)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中职学校紧缺专业课教师暂不要求)、学历、学位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应聘者,须出具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的学历证明)的原件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2张。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

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二)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时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应聘人员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应聘人员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照片应为*.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单色底、免冠、头像占照片的大部份。上传照片后,可直接在页面上看到上传照片的效果,确定无误后需点击“确认使用本照片并提交”。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

4.应聘人员必须完整、如实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未如实填写者将不予通过审核。

四、招聘办法

(一)招聘方式

1、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按准考证公布的为准。笔试成绩合格线应达到试卷总分的6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笔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加分: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等文件规定,对志愿服务西部、服务欠发达地区及 “三支一扶”计划等符合有关政策加分条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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