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宁德市直中小学教师遴选10人公告

2015-03-17 16:33:48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二)面试人员比例确定:根据与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学校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入闱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前本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各种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宁德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在职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和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4张,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到所报学校确认,不能按时提供相关原件或与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符的取消面试入闱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入闱面试人选,各岗位入闱面试名单和各种原件的确认时间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办法、细则等将在宁德教育网(www.ndedu.gov.cn)公布。

(三)其他说明: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如果个别岗位入闱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遴选计划数,面试成绩7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聘用。参加面试人员必须随带笔试时的《准考证》、《身份证》。

六、遴选总成绩计算

招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换算后按40%计入遴选总成绩,合格的面试成绩按60%计入遴选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总成绩排名;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排名;若《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还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

七、体检、考核和聘用

体检、考核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按每个学校遴选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遴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不能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宁德教育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按宁委办〔2011〕90号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组织领导和监督

本次遴选工作由宁德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确保公开遴选工作顺利进行。

九、其他事项

每个学校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笔试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含1:3)以上方可开考。对少数岗位公开报名后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须市教育局批准方可开考。

面试成绩、拟定体检、考核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将在宁德教育网上发布。

本文未尽事宜,由宁德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宁德市教育局人事科 0593-2915658

宁德市高级中学 0593-2822078

宁德师院附小 0593-2822545

原标题:2015年宁德市市直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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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宁德市市直中小学公开遴选教师计划表.xls

2015年宁德市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在职人员报名表.doc

宁德市教育局

201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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