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宁德市直学校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48人公告

2015-03-17 16:34:03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委编办《关于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5〕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市直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15年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具体以各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身体条件应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规定的标准。

3.报考人员应年满18周岁(1997年4月5日前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考岗位的要求为准。

4.具有所报考学科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2015年4月5日报名前取得相应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岗位还应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5.面向地区“宁德市”是指2015年4月5日前已具有宁德市常住户口(含2015年市内大专以上院校的毕业生以及市外大专以上院校的宁德生源)。福建省常住户口按以上原则类推。

6.符合《2015年宁德市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计划表》(附件)中各岗位所设定的其他条件要求。

7.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现役军人;(3)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5)本市公办学校的在编教师;(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

1.宁德一中招聘岗位:报名方式根据学校制定的招聘方案执行。(详见宁德教育网、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宁德一中官方网站)

2.其他市属学校招聘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3月30日8:00~4月5日17:30

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对象只能报考宁德市直一所院校的一个岗位,不能兼报。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在简历栏注明报考的岗位代码、报考学校及岗位,不填注者,初审不予通过。

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人应对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招聘学校对报名者个人提供的网上报考信息进行初审、宁德市教育局人事科复核,报名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阅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最终复核以入闱面试前复核为准。

三、笔试科目、笔试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必考科目)和《专业知识》,具体考试时间及要求见《准考证》。“专业知识”共设29个科目类别(具体见闽考院自〔2015〕10号文件附件中的序号),由应聘者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类别选择其中一个科目类别参加考试。29个科目的考试大纲将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上公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总成绩的60%。

(三)笔试时间:2015年4月26日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四)笔试地点:设宁德市蕉城区,具体考点、考场和每场的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五)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

2015年4月20日8:00-25日17:00,考生本人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作为考生进入考点的凭证。

 

四、面试

(一)宁德一中岗位面试:根据学校制定的面试方案执行。

(二)其他市属学校岗位面试: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内容及成绩:主要内容为专业素养(基本技能、片段教学、答辩等)和综合素养(即兴表达、临时问答等),满分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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