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学教师招聘21人公告

2015-03-17 16:36:47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关于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5〕13号)文件精神和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教育发展需要,2015年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结合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岗位及职数

小学教师21人(其中新任教师17人,在职教师4人)。

具体招聘岗位等信息详见《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2015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热爱教育工作,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满额工作量,富有团队精神。

(二)具体条件:

新任教师:与应聘岗位对应专业的2015届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小学教师资格,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在职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小学教师资格,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其中:小学一级职称须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小学高级职称须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竞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者;参加过非法组织活动者;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

以上在职教师特别优秀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四)具备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五)教师普通话等级水平应为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科应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三、报名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

1.新任教师

新任教师均须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笔试工作。应聘人员于2015年3月30日-4月5日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www.eeafj.cn)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2.在职教师

报名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起至4月20日

报名方式:应聘者提交以下材料:《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个人简历(注明家庭住址、婚姻状况、配偶情况、生育状况等)、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身份证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已婚须另提交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复印件,凡违反计划生育的一律不录用)。采用邮政EMS寄至福建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滨大道298号教育卫生局406室,邮编363123,收件人刘老师、谷老师,联系电话0596-6895195、6895375。不接受电话及网络报名,所有材料恕不退还。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职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职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新任教师

开发区教育局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专人负责应聘者的政策咨询,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2.在职教师

开发区教育局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查后报开发区人劳局备案。进入面试前审核原件。

 

四、笔试

(一)新任教师

笔试时间:2015年4月26日。按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相关网站公布的具体要求执行。

加分事宜: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服务基层项目等人员,按照相关文件条件和标准执行加分政策。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招考优惠政策。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在笔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加分证明材料提交开发区教育局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二)在职教师

参加开发区教育局与人劳局组织的统一笔试。时间为5月下旬或6月上旬。笔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原则上根据应聘条件按录用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进入笔试。开发区教育局将电话通知入围人员,通知时如遇临时放弃依次自动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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