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级相关规定,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见《西北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计划》(附件1)。
我校2015年招聘的学生辅导员、专业技术人员全部实行人事代理,具体按照《西北大学人事代理工作暂行办法》执行(见西北大学人事处网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应聘辅导员岗位须为中共党员;
3.2015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如果个别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达不到1:5的比例要求,可适当放宽至两年内毕业且可改派的往届毕业研究生;
4.学习成绩优异,所有学历、学位均须在海(境)内外高水平院校、科研机构获得,海(境)外硕士学位取得时间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至2015年7月1日间取得;
5.应聘学生辅导员岗位,硕士毕业生年龄27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硕士毕业生年龄28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上述岗位博士毕业生年龄32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后出生,含7月1日);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初审考察、招聘单位考察推荐、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招聘信息在西北大学网站(http://www.nwu.edu.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选聘方法
1.报名方式:
报名者可以通过网络或现场到招聘单位报名,招聘单位及联系人详见附件1。
每人限报1个岗位,申报辅导员岗位者,若符合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可同时兼报1个专业技术岗位。报两个岗位者须在报名表“兼聘单位及岗位”中注明,同时,须按《西北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分别给招聘单位提交报名有关材料。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15年3月31日。
2.应聘者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西北大学2015年招聘学生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西北大学2015年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3),符合两个岗位招聘条件者需分别提交。
(2)本人身份证、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博士还需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外地学生可发扫描件,原件待参加单位推荐考察时带来审验,原件审验后退还)及复印件、毕业学校毕业生推荐表。
(三)资格初审、考察
学校成立西北大学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初审、考察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与考察,并将结果反馈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资格初审、考察后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达不到5: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招聘单位考察推荐
招聘单位成立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专业技术人员考察推荐领导小组,制定考察推荐方案,对符合条件者进行全面考察,并按推荐人数与招聘计划3:1比例推荐到学校,推荐结果需排序。
(五)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笔试不指定教材,也不举办任何与公开招聘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学生辅导员招聘笔试内容:政治基础、法律基础、管理基础、写作、职业道德与社交礼仪、人文知识和科技知识、重大时事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笔试内容:政治基础、法律基础、管理基础、职业道德与社交礼仪、人文知识和科技知识、数学、外语、重大时事等。
(六)面试
参加辅导员招聘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考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技术人员招聘不再进行面试。
(七)确定拟录用人选
学生辅导员招聘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计算办法确定综合成绩。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排名在后四分之一者淘汰,其他人员按各单位推荐排序取足招聘计划数。若单位推荐人选全部淘汰,则可根据相应招聘条件从综合成绩高者按计划数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