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浦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126人公告

2015-03-14 23:33:19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规范中小学教师补充工作,严把教师“入口关”,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5]13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闽考院自[2015]10号)精神,现将2015年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5年我县将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126名。

㈠中学专任教师16名

1、城区中学9名:物理3名,地理2名,化学1名、体育1名、生物1名、心理健康教育1名;

2、乡镇中学7名:物理3名,数学2名,地理1名、体育1名。

㈡小学专任教师97名

1、城区小学57名:语文20名、数学17名、信息技术5名、科学5名、美术3名、体育3名、音乐2名、特殊教育2名;

2、农村小学40名:语文20名、数学20名。

㈢城区幼儿园专任教师13名。

二、招聘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㈢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㈤年龄要求:城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农村中小学普通教师岗位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农村小学定向指标教师岗位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及生源地等具体要求祥见《2015年浦城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职位简章》(附件1)。

㈥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人员报考我县教师岗位需统一参加笔试;在职人员报考应持有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考,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的,应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毕业证、报到证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

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④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尚在试用期内人员;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与要求

2015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www.eeafj.cn),在“数字服务大厅”中点击“教师招聘考试”,进入网上报考平台进行注册与报考。每位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

㈠报名

报考者于2015年3月30日8:00(系统开启)—4月5日17:30(系统关闭)通过网络报考平台,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志愿,并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笔试考务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执行。考生报名缴费后,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符合条件报考“全日制中师类毕业、第二学历达到国民教育大专(具有相应的学籍档案)及以上毕业浦城籍生源的农村小学定向指标教师岗位”的报考者,请在“考生备注栏”中注明“报考农村小学浦城籍定向指标教师岗位”,未注明者不得报考该岗位。

若招聘全日制中师类毕业生的农村小学定向指标教师岗位出现空缺,则空缺岗位用于招聘农村小学相应专业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的毕业生。

▲报考城区中学物理、地理和体育专业教师岗位的报考者,请在“考生备注栏”中注明“报考浦城县城区中学教师岗位”,未注明者视为报考乡镇中学教师岗位。

▲报考城区小学学语文与数学教师岗位的报考者,请在“考生备注栏”中注明“报考浦城县城区小学教师岗位”,未注明者视为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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