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临沧卫生学校专业人才招聘10人公告

2015-03-14 23:36:00阅读:0地区:云南电脑版

(4)眼视光学教师岗位:试讲教材为《视光学理论和方法》,内容为“大瞳检影技术”。

 

4.试讲顺序:

提前15分钟由工作人员核对应聘人员信息,并组织应聘人员进行抽签,按抽签顺序号进行试讲,

5.试讲时间及地点:

(1)试讲时间:2015年3月25日下午14:00—18:00

(2)试讲地点:待资格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在招聘学校或联系到的场地进行。

(3)核分时间:2015年3月25日下午18:00—19:00

6.成绩公布

试讲当天下午核分结束后公布试讲成绩。

七、确定拟聘人选及签订拟聘人员有关事宜协议

拟聘人选的试讲成绩必须为60分以上,以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拟聘人选按岗位引进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签订拟聘人员有关事宜协议书(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时间由公开招聘工作组电话通知。

八、录用及办理聘用手续

1.考察及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7月中旬)

交验毕业证和学位证,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2015年未就业应届毕业生(2013—2015年),同时提供《云南省高等教育学位论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因资格审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试讲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2.体检

按试讲成绩和引进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确认是否符合拟聘所需的身体条件,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可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的空缺按试讲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公示

拟聘人选名单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学校网站及相关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群众监督。经公示,无异议者正式确定为拟聘任人员。

4.确定聘用人员

待拟聘用人员取得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证、学位证,并经体检合格后,公示期无异议后,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5. 办理聘任手续

(1)聘用学校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招聘方案既定岗位设置确定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专技人员。

(2)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对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具体代理的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工资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九、工作纪律

(一)试讲实行回避制度,每个应聘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其余应聘者回避。如发现与评委涉及亲属关系的,该评委必须回避。

(二)参加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相关工作。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参加应聘的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选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选聘纪律、不具备选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在昆期间服从安排和管理,确保安全及保密工作。

咨询电话:0883-2126457 (临沧卫校办公室张老师)

0883-2120743 (临沧卫校教务处何老师)

监督电话:0883-2162001 (市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

0883-2131867 (市人社局专技科)

0883-2124315 (市教育局人事科)

原标题:临沧卫生学校参加2015届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双向选择洽谈会专业人才专门公开招聘公告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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