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重庆巫溪县考核招聘13名优秀紧缺人才公告

2015-03-12 00:03:44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为适应巫溪县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加快小康社会建设步伐,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缓解人才紧缺现状,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以及《巫溪县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巫溪委办发〔2013〕7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我县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才。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优秀紧缺人才共13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重庆市巫溪县2015年考核招聘优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招聘优秀紧缺人才。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综合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认真负责,敬业务实;

(三)具备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文化知识和其他要求,详见《重庆市巫溪县2015年考核招聘优秀紧缺人才一览表》(附件1),其中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5年7月31日);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须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七)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5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巫溪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有关要求

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填写《重庆市巫溪县2015年考核招聘优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附表1规定的相关资格证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在网上报名和到指定地点报名的方式进行。《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报名者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从2015年3月17日起至3月27日17:00截止。报名资料电子文档及扫描图片压缩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wxxrcb@126.com,咨询电话023-51522751。

综合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方式另行告知。

2.现场报名

除开展网上报名外,还将在重庆大学设置报名现场,时间为2015年3月28日至3月29日。

(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人才办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简章》规定的考核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步确定现场资格复审人员,现场报名的考生将同步开展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网上报名的考生是否通过初审以电话的方式告知。

现场报名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

1.《重庆市巫溪县2015年考核招聘优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要求贴照片)、《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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