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重庆涪陵区蚕桑发展办公室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

2015-03-12 00:10:59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1〕327号)等有关规定,以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涪陵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办公室等事业单位考核招聘2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批复》(渝人社〔2015〕36号),现面向社会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考评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名额1名,招聘岗位为重庆市涪陵区蚕桑发展办公室技术推广岗。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2014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特种经济动物饲养专业、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专业。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身体健康。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要求: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3月18日—3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重庆市涪陵区蚕桑办综合科(涪陵区兴华中路22号原乡镇企业局内3楼)。

联系人:王良元

联系电话:023-72220316,手机:18996701727

4、报名要求: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

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均可报名。

(二)考核

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即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业务能力方面,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1.根据招聘名额,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

 

2.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的要求执行。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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