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政和县高中、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10人公告

2015-03-11 10:48:12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二)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

1、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15年4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考生应于2015年4月25日下午按规定时间到设区市考点熟悉考场。

2、考点安排。由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安排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现有标准化考点组织考试。

五、成绩公布

1、本次考试实行计算机网络评卷。

2、考生可于2014年5月16日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本次考试笔试成绩计算: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报考高中学科教师岗位,应聘者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达到60分才可进入面试;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应聘者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达到50分才可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分数并列时,《专业知识》分数高者排名在前,《专业知识》分数低者排名在后。《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均并列时,按1:3最后一名面试入围并列者有几名均参加面试。

六、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高中笔试成绩必须达到百分制60分,幼儿笔试成绩必须达到百分制50分);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考生成绩将在“政和教育之窗(www.fjzhjy.cn)”公示栏上公布。

 

2、参加面试人员应于2015年5月27日至28日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和报到证等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面试资格审核。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面试审核时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等证件,须持所在学校出具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并承诺于2015年7月10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求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面试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符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招聘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报幼儿教师的考生2015年5月30日上午7:30集中,报考高中教师的考生2015年5月30日下午1:30集中。地点均设在政和县实验小学,凡笔试入围未参加面试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三)面试办法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进行计算。

高中教师岗位面试办法如下:

(1)抽签片断教学集中备课写教案,时间为40分钟(10分);

(2)片断教学,时间为15分钟(90分);

幼儿教师岗位面试办法如下:

(1)抽签讲一个童话故事,准备2分钟,讲故事3分钟(20分);

(2)简笔画测试,时间为10分钟(20分);

(3)自选清唱一首歌曲,时间为3--4分钟(20分);

(4)自选跳舞蹈一首时间3分钟,播音器具自带,不能用手机播放(20分)

(5)自选一种乐器弹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或辅助用具自带5分钟(20分)。

七、聘用办法

1、体检:6月3日上午7:30分体检,地点到时通知。应聘者总成绩等于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总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学科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两项、面试成绩均并列时加一场面试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自愿放弃或电话无法联系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应聘总成绩依次递补。

2、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其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以及计生和综治等情况,考核形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情况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档案寄送至政和县教育局人事股,若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规定提供考生档案等相关考核材料,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者,按应聘总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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