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海市委党校上海行政学院招聘高端人才和博士毕业生公告

2015-03-11 10:50:03阅读:0地区:上海电脑版

2、经济学教研部:应用经济学领军人才或学科带头人1名;

3、科社教研部:中特理论方面的领军人才或学科带头人1名;

4、公共管理教研部:公共管理学领军人才或学科带头人1名;

5、社会学教研部:社会学学科带头人1名,社会管理或社会政策教研骨干1名;

6、测评中心:领导科学领军人才或学科带头人1名;

7、马研院: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领军人才或学科带头人1名。

(二)公开招聘高端人才的条件及待遇

1、领军人才的主要条件及待遇: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一类领军人才:

(1)国家级人才工程(计划)入选者;

(2)在国家级学术机构任职者;

(3)担任哲学社会科学全国性一级学会副会长及以上;

(4)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以及其他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具有相当重要学术成就和影响的国内外公认的知名专家。

以上专家或名师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其研究方向要与我校学科规划及发展相一致,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

主要待遇:(相关待遇可面议)

(1)提供一套三居室住房;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30-50万元;

(3)配偶原则上可在校内安排工作。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二类领军人物人才:

(1)省部级人才工程(计划)入选者;

(2)省部级优秀专家、特聘教授;

(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以及其他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具有重要学术成就和影响的国内外公认的知名专家。

以上专家或名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其研究方向要与我校学科规划及发展相一致,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

引进待遇:(相关待遇可面议)

(1)自正式引进后的4年内,由学校安排三居室的过渡住房,或由学校发给每月1500元租房补贴;

(2)学校给每位引进对象住房补贴经费合计100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30万元;

(4)配偶原则上可在校内安排工作。

2、学科带头人的主要条件和待遇:

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报能发挥学科带头人:

国内重点高校(“985工程”大学、“211工程”大学)特聘教授;

其他申报者原则上需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担任哲学社会科学省级学会常务理事以上职务;

 

(2)近五年内主持完成过国家级或省市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3)近五年内在本专业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在本专业领域出版过有影响的学术专著,获得过省(部)级政府颁发的三等以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决策咨询奖等奖项(第一作者成果);

(4)列入省(部)级人才工程培养对象;

(5)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与较强的教学能力;

(6)具有正高职称,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主要待遇:(1)自正式引进后的3年内,由学校安排一套三居室过渡住房,或由学校发给每月1200元租房补贴;

(2)学校给每位引进对象住房补贴经费合计70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15万元。

3、教学科研骨干的主要条件包括:

引进对象需满足下列条件:

(1)近五年在本专业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在本专业领域出版过质量较高的学术专著;

(2)近五年主持过国家级或省市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

(3)已成为所在单位教学科研骨干,或列为教学科研骨干培养对象;

(4)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与较强的教学能力;

(5)具有副高职称、博士学位、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或具有副高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教学科研业绩特别突出者,学位学历可放宽到硕士研究生。

主要待遇:

(1)自正式引进后的3年内,由学校安排二居室的过渡住房,或由学校发给每月1000元租房补贴;

(2)学校给每位引进对象住房补贴经费合计48万元;

(3)提供科研启动经费8-10万元

二、应届毕业博士生

(一)公开招聘应届博士研究生的专业和人数(见附件)

(二)公开招聘应届毕业博士生条件及待遇

引进的应届毕业博士自正式引进后的2年内,学校安排一居室的过渡住房,提供科研启动经费4万元;特别优秀者,如主持过1项省部级及以上课题或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或近三年在本领域权威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者(课题、权威期刊等认定依据校院科研管理有关规定),除了提供过渡住房外,还将提供住房补贴2万,并提高其科研启动经费至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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