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8人公告(第一批)

2015-03-09 23:13:07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2.报名资格复审

参加面试人选应在2015年5月7日上午8:30-11:50到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306室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及条件、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学校监察部门确认后,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复审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毕业生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

(4)要求具有实践经验(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见附件2)。

3.面试。

(1)面试(试讲)定于 2015年5月9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面试前一天于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留意网站公告)。面试(试讲)评委人数为奇数,不少于7人。试讲内容为本专业课程的内容,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面试)。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于指定时间、地点报到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面试(试讲)评审小组在考生试讲、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试讲)成绩。面试(试讲)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分70分以上为合格。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60%。考试总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址http://www.gdqy.edu.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5年6月30日(即35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7月1日之后出生的,以此类推)。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面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出现岗位空缺且无人员递补的情况下,可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在报考其它岗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择优调剂。

(三)招聘工作由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61230818(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61230812(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

原标题: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第一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广东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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