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北京化工大学化工学院招聘公告

2015-03-09 23:15:05阅读:0地区:北京电脑版

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学院是化工大学核心学院之一。目前,建有化学工程与技术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在全国学科评估中位列前五位,同时建有环境工程北京市重点学科。学院现有双聘院士1人、 “海外千人计划”专家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人、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4人、“973首席科学家”1人。建有国家化学工程教学团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国家科技部创新团队等国家级教学和科研团队。近年来,承担国家“973”、“863”、国家科技攻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重点和面上项目百余项,年科研到款达8000万元以上。年发表SCI收录文章200多篇。先后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国家科技进步、教育部和北京市级奖励20余项。学院在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工业催化、纳米材料与技术、能源化工、资源化工、环境工程等领域拥有很强的教学、科研实力,成为国家化工高等科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重要基地。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化学工程学院现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人才,热忱欢迎海内外英才加盟!

一、招聘学科方向和重点领域

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工业催化、能源化工、资源化工、环境工程、环境科学、材料化工、生物化工、海洋化工、纳米技术与纳米材料、高分子合成、新能源技术、医药合成、应用化学等相关研究领域。

二、招聘要求

1、A类人才: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良好的学术声誉,具有担当学科带头人的任职能力,年龄不超过50周岁,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或其他相当以上学术水平的学者。

2、B类人才:取得突出的学术成绩,具有担当教授职务岗位、博士生导师和学科研究方向学术带头人的任职能力和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在未来5年内有望达到"长江"和"杰青"相当的学术水平和综合实力,有独立承担国内外研究课题的经历和在顶级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等成果。

3、C类人才:在本领域内取得优秀的学术成绩,具有担当副教授以上职务岗位的任职能力和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4、青年优秀后备人才:30岁以下,本、硕、博毕业于国家重点学科相关专业,师从国内外本领域一流专家,且具有一定海外一流大学科研经历;或者本科毕业于国家重点学科相关专业,且在国外一流大学获得博士学位。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6篇以上SCI论文,且有3篇以上论文发表在本学科领域顶级期刊上。

三、相关待遇

达到高层次人才引进要求的,将按下述标准聘任其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提供相应的科研启动经费、实验与办公用房和周转住房等,按照国家规定解决配偶及子女的户口问题。

1、A类人才:聘为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二级以上岗位,提供400万以上科研启动经费、200平方米以上办公和实验用房、2-3居室生活用房、若干科研助手编制等待遇。

2、B类人才:聘为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四级以上岗位,提供100万以上科研启动经费、80平方米以上办公和实验用房、2居室周转生活用房和30万的生活补贴、1-2名事业编制科研助手等待遇。获得中组部拔尖人才计划、青年千人计划、优秀青年基金等可直接聘为B类人才,除提供B类人才待遇外,增加科研用房面积到150平米、增加生活补贴到50万元。

3、C类人才:聘为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七级以上岗位,提供30万以上科研启动经费、结合团队建设情况提供相应办公和实验用房、1-2居室周转生活用房等待遇。

4、青年优秀后备人才:聘为校聘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提供20万元以上科研启动经费,首聘期三年内提供7万元以上生活补贴。

特殊类型人才的待遇可面议。

四、招聘办法

符合招聘条件的国内外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主要研究成果、应聘后工作设想、相关证明材料及专家推荐信等发送或邮寄给以下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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