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试讲)。面试(试讲)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小组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以说课和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具体测试应试者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所必备的教学基本能力、教育基础知识在教学中的应用、教学方法的掌握应用,同时考察面试者书写能力。说课内容为中小学现行教材,具体课题由考核测试小组在考生封闭后当场抽签确定。
面试测评小组由金塔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工作人员及中学高级教师和外聘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面试测试小组应对每位应聘人员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工作小组协商确定后通知面试人员。
(四)综合成绩确定。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工作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按学业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汇总综合成绩。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由金塔县人社局、教育局组织招聘单位,通过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和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合格者,签订拟聘人员协议。
(六)复审。与招聘单位签订了拟聘人员协议的2015届学生毕业后,由金塔县人社局、教育局对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资料进行复审,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终止拟聘协议。
(七)体检。与招聘单位签订了拟聘人员协议的学生毕业后,由金塔县人社局、教育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
(八)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体检、考察、复审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本次招聘不进行递补。
4.本次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经聘用,五年内不允许调离本单位。
(原标题:2015年酒泉市金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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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甘肃酒泉金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招聘岗位表.xls
2015甘肃酒泉金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招聘报名表.xls
2015甘肃酒泉金塔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教师招聘诚信承诺书.doc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