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迟到、早退、旷工、不坚守工作岗位的;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4.因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正在受审查尚未有结论或有结论但不适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
5.因工作失职或不负责任,给党和政府的声誉和国家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
6.思想作风不正,拨弄是非,制造矛盾,破坏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
7.违反纪律,泄露党和国家机密的;
8.因其它问题不宜进入招聘单位的。
若拟聘人员出现本人自愿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所空缺岗位按面试最后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待应届毕业生毕业报到后,由招聘主管单位配合用人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七)公示。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楚雄州人才网和牟定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待应届毕业生毕业后,受聘人员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七、纪律要求
(一)紧缺人才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全面、准确,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
(二)遵守回避规定,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须实行回避。
(三)招聘工作将全程接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监管,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八、正式聘用后,县人民医院将给予应聘者一定的优惠条件;若受聘满五年并取得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院还将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具体情况应聘者可在双向选择洽谈会现场进行咨询。
联系人及电话:杨英 0878—5217118 13577807726
(原标题:牟定县人民医院关于公开招聘紧缺人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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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卫生局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