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杭州余杭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公告

2015-03-02 23:33:50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以及网上报名信息与资格复审现场提供的材料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均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不再安排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和考察

笔试科目与面试成绩都实行百分制。面试结束后,分别按60%与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有小数点的保留2位)。体检对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在计算综合成绩时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执行。

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招聘单位不再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办法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在考察阶段由招聘单位明确的规定时间内,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作放弃资格。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以及放弃岗位确认或聘用文件下达前放弃资格的,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培训考试网公示7天。经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聘用文件下达后一个月内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为农业户口的,须办理农转非手续。

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从聘用之日起3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者,予以解聘。

九、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杭州市余杭区各类人事考试。

各阶段有关注意事项,请登陆培训考试网查询或联系招聘单位(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请见附件)。

联系电话: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571-89277109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1-86153017

网络、网银技术支持电话:0571-85464671

本公告由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杭州市余杭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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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杭州市余杭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一览表.xls

2、2015年杭州市余杭区事业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知识》笔试科目对照表.doc

3、2015年杭州市余杭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问答.doc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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