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聘用后服务期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下,由丽水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教育局:0578-2626021、2626020
举报投诉电话:0578-2202201
举报地点:丽水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原标题: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15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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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年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教育局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