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半年重庆九龙坡区事业单位招聘9人公告

2015-02-28 15:06:03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取消该招聘指标,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可登陆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

拟聘用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按有关规定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公示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笔试面试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九、聘用及待遇

聘用审批前,若出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时,取消该聘用指标,其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到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报到。不能出具相应证件、出具证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或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招聘过程中发现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参加九龙坡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考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23-61968935

原标题:重庆市九龙坡区201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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