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智慧旅游发展中心招聘14人公告

2015-01-28 19:26:10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招聘工作委员会确定。

九、公示与聘用

(一)招聘工作委员会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同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结束后,由内蒙古聚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招聘工作委员会委托内蒙古聚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工资待遇

1.网络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都以社会平均工资2432元/月设定基本工资,另据工作业绩设定绩效工资,其中网络技术人员绩效工资高于其他人员。

2.全体聘用人员均按当年社会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

十一、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才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四)本简章由招聘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471-6945918

监督举报电话:0471-6946075、0471-6946576

原标题: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智慧旅游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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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智慧旅游发展中心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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