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智慧旅游发展中心招聘14人公告

2015-01-28 19:26:10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3.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15年2月5日至2月7日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岗位的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

六、笔试

(一)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二)笔试时间:2015年2月8日上午9:00一11:00。

(三)考试地点:呼和浩特市,具体考试地址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各位应聘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五)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2015年2月10日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七、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工作委员会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另行在报名网站上通知。

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艺术厅南街95号(旅游大厦)2楼。

联系人:董利民

联系电话:0471-6203209

2.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后,达不到3:1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放宽比例。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5.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各一式两份),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在资格复审时须向招聘工作委员会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须向招聘工作委员会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7.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工作委员会将在面试前3天,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及需要携带的身份证、准考证等有关文件。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委员会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其中,网络岗位需上机操作,俄语翻译岗位需现场俄语口译、笔译。

2.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4.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招聘工作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等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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