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未央区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定向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对各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需要补充的工作人员面向全区非全额事业单位定向招聘。
一、招聘范围
区属财政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原则上区卫生系统下属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不参加定向招聘)。
二、招聘名额
拟向各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定向招聘工作人员21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区属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干部身份工作人员,并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已转正定级)。其中2006年2月6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人员外,应为通过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元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定向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方法及步骤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9日-12月31日(截止12月31日星期五中午12:00点)。
(2)报名地点: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3)报名方法:由报名人员本人填写《未央区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定向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表格附后)。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人员为2006年2月6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需提供《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或《西安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
2.资格审查
由区人社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应聘人数。
3.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数之比达不到2:1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予以淘汰。(面试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4.考察
考察实行合格制。主要内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法制观念、道德品质、组织纪律、工作态度以及相关的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5.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市人社局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7.本简章由未央区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定向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未央区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面向非全额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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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陕西西安未央区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招聘人员报名表.xls
未央区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定向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