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西安阎良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选调事业干部15人公告

2014-12-25 19:10:21阅读:0地区:陕西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西安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精神,按照市人社局、市编办、市食品药监局《关于加强我市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配备的意见》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区公开选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业干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及范围

(一)选调人数:镇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监督管理人员15名(男性10名,女性5名),岗位均为管理岗。

(二)选调范围:区属全额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事业干部。

二、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本区全额事业单位具有干部身份的在职在册、已转正定级正式工作人员(教育、卫生系统必须为结构性富余人员)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5年元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员应于2014年12月23日-26日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服务大厅报名。报名人员须填写《阎良区公开选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业干部报名表》,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2张正面一寸近期(6个月内)免冠照片。报名人员须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联系。

(二)资格审查。办公室依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考察。考察实行合格制。主要内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法制观念、道德品质、组织纪律、工作态度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1.报名人数未形成竞争,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组织实施,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报名人数形成竞争,增加面试环节,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满分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四)公示。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选调人选,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选调。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原标题:关于公开选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业干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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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陕西西安阎良区选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业干部报名表.doc

阎良区公开选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业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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