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纪律与要求
1、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时,应当回避。
2、严守工作纪律,增强保密观念和责任意识。如发现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等现象,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在招考过程中,应聘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采取其它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资格。
4、应聘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兴国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7790988。
(原标题:兴国县环境保护局招聘合同制环境监察执法工作人员的公告)
兴国县环境保护局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