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镶黄旗事业单位招录110人公告

2014-12-08 13:47:10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公开招录办公室负责。公开招录办公室在报考者报名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可以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在报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上交照片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

每个招录岗位的招录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

2、笔试内容

报考中小学(幼儿)教师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知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内容为蒙医药剂专业考蒙药专业、蒙医临床专业考蒙医专业、计算机和文秘专业考综合知识(与其他事业单位相同)、其余专业考西医基础医学;苏木镇财政所工作人员笔试内容为专业所需的基础知识;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笔试需要提供蒙文试卷的考生需在报名表中注明(选择蒙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文作答,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地点及应携带的相关证件,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民族以户籍登记和学籍档案上的登记相同为准,如学籍档案未在本旗的由公安机关核查认定)应试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5、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政策加分。

 

6、笔试结束后,分岗位将应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考岗位计划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之比,下同)的比例内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及其它与考试有关的信息在镶黄旗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由公开招录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苏木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中小学(幼儿)教师采取现场说课和讲课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具体计算方法是:考生面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3、面试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

(三)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考试工作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并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招考计划与进入体检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报公开招录办公室核准备案后,在镶黄旗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布。

同一岗位因考试总成绩并列超出计划招录人数的由公开招录办公室组织成绩并列考生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执行。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在公开招录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报考者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被取消资格的,经报请公开招录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按照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派员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录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核不合格的,经报请公开招录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按照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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