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第四季重庆巫溪县事业单位招聘56人公告

2014-12-06 21:52:28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公共气象服务”、乡镇畜牧站“乡镇畜牧兽医2”、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技术员2”岗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1、笔试内容

(1)乡镇畜牧兽医站的“乡镇畜牧兽医1” 、“乡镇畜牧兽医2”、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的“技术员1”、“技术员2”、巫溪县文物管理所“文物管理人员”岗位、巫溪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公共气象服务”、巫溪县人民医院“财务科”、“办公室”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分值为100分。

(2)巫溪县人民医院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

公共科目笔试:分值为100分,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专业科目测试:分值为100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教室,自带所需文具。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第二天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x.cq.gov.cn/)、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张榜公布。

(二)面试

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进入面试,其中报考县人民医院岗位的考生专业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招聘岗位无法递减的,考生笔试成绩需达到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

其中报考乡镇畜牧站“乡镇畜牧兽医2”、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技术员2”岗位的。笔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超过1:1而未达到2:1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笔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未超过1:1的,笔试成绩须不低60分,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未按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需形成书面材料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1.乡镇畜牧兽医站的“乡镇畜牧兽医1”、“乡镇畜牧兽医2”、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的“技术员1”、“技术员2”、巫溪县文物管理所“文物管理人员”、巫溪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公共气象服务”、巫溪县人民医院“财务科”、“办公室”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巫溪县人民医院“超声科”、“放射科”、“检验科”、“中药房”、“临床护理”、“病理科”、“眼科”、“康复科”岗位,考试 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八、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各岗位拟招聘岗位人数,按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相等,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优先确定体检人员。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精神,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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