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自愿放弃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空缺的名额由市人社局核准后,按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1.公示。对考试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统一在韩城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予以公示。
2.选岗。公示期满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拟聘用人员进行选岗,确定岗位人员。
3.聘用。下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聘用通知书,办理人事、编制、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除本《公告》同时在其他网站、媒体发布外,随后相关工作安排及公告均在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以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信息为准。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统一在韩城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由市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韩城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 人社局 0913-5223389
(原标题:关于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 人员中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