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确定拟聘人选,经中共孙吴县委学习室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孙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5年内只可在本县内岗位调动,不可县外调转或公务员考录。
七、相关待遇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八、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九、本方案由中共孙吴县委学习室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孙吴县委学习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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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孙吴县委学习室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