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1.组织拟聘人员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报自治区妇联党组同意后,取消资格并按考试成绩排名顺位。
2.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七)公示
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妇女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并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再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
(八)聘用
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获聘用的在岗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与原工作单位自行协商处理。
招考咨询电话:0771-5527124(电话)
招考监督电话:0771-5505735
联系地址:南宁市桂春路9-1号广西妇女大厦5楼518室,邮政编码:530021
原标题:女性天地杂志社2014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