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由县禁防办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乡镇(农场)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实行每年一聘一签。
四、协勤员保障
㈠报酬标准
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人,由州禁防办负责发放。“五险”经费单位缴纳部分为748.56元/月/人,由县禁防办负责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协勤员自己承担。
㈡其他保障
县、乡(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协勤员可享受其他社会保障。
五、招聘纪律
㈠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㈡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若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㈢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8189103
六、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盈江县禁防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113879
(原标题:盈江县关于招聘禁毒防艾协勤员的公告)
盈江县委组织部
盈江县禁防办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