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清水河县乡镇财政所招聘8人公告

2014-11-22 23:39:56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5)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审核证明。

报考者要详细、准确、真实地填写《清水河县2014年公开招考聘用乡镇财政所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符合减免条件的考生还需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请报考人员按要求登录清水河县政府网站下载有关表格,如实填写后报名。报名要求提供的资料请提前准备,以免延误报考。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带报考资料报名。

报考者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电话要在整个招考聘用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通知。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公开招考聘用乡镇财政所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抽组专人(公安、教育、财政、人社部门工作人员)组织实施。

资格审查时审查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是否一致、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报名资格失真的,不予报考。

审查后审查人员要签注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说明理由。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报考人员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通过清水河县政府网、张贴公告的形式公告,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2013年高校毕业生收取一半报名和考务费,2014年应届毕业生免收报名和考务费,低保家庭子女及残疾人子女凭民政部门或残联有关证明可免缴报名和考务费,笔试缺考人员不再退费。

(三)笔试

1、笔试由县公开招考聘用乡镇财政所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国家认证的考试机构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3、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比例应达1:4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由县公开招考聘用乡镇财政所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调整计划;面向“六类服务基层项目”、“蒙汉语兼通”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如未达到开考要求,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考计划数,由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其招聘计划;

4、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用汉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笔试一律用汉语作答。

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答卷,对同一科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

5、笔试成绩加分: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2.5分。其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分。

 

6、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7、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清水河县政府网、便民公告栏予以公布。

(四)面试

1、面试由县公开招考聘用乡镇财政所事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国家认证的考试机构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因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3、报考蒙汉语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必须用汉语回答。面试时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4、面试时间、地点在清水河县政府网和便民公告栏予以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面试通知单,视为自动放弃,缺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清水河县政府网、便民公告栏予以公布。

(五)体检和考核

1、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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