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江苏建湖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0人公告

2014-11-17 20:21:44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建湖县2014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建湖县2014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2、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建湖县2014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6日- 11月28日,

上午 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详见《建湖县2014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提供相关资料。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建湖县2014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②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⑤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4、开考比例

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不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2014年12月3日8:30-18: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注意事项

(1)今年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已公示的人员或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时收取笔试费100元/人。

(5)应聘人员与所报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面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

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50%)和专业知识(50%),合格分数线不低于5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面试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须在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建湖党建网、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有关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分数线。

4、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分别占总成绩的50%。

四、体检与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加试,得分高者参加体检(加试方式、时间另行公告通知)。体检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安排,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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