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生须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提交的信息不实或错误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后果自负。
5、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点为2014年11月份,即到2014年11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7、进入面试人员(含免笔试人员),面试时需要携带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面试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8、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9、招聘资格初审工作贯穿招聘报名全过程。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招聘岗位笔试科目分别为:卫生综合知识、卫生护理综合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及通用知识(详见附件1)。
考试复习大纲详见附件2。
其中,综合试卷中通用知识占35%、专业知识占65%。
笔试时间、考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
笔试考试结束后,考生可在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iping.gov.cn)、报名网站(http://210.47.0.91/officer)、四平市人社局网站(http://hrss.jlsp.gov.cn)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根据各职位考试招聘计划名额,按照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员进行复审;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并列进入前三名的考生,一并进入复审。具体复审时间、地点、方式,详见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四平市人社局网站发布的《2014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按弃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
1、资格条件复审时,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在职人员进入面试的还须提供原单位(按人事关系)同意报考的证明。
2、因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复审合格考生现场填写《面试人员基本情况备案表》,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三)面试
根据进入面试考生报考岗位不同,分别采取结构化面谈法、实际操作法、讲课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协调等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四平市人社局网站公告(考生面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未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的考生禁止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55%。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无故不参加面试考生,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四平市委组织部和四平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通过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四平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但必须达到及格线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