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江阴市事业单位招聘60人公告

2014-11-13 20:43:45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我市事业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江阴市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他社会人员均须具有江阴市户籍(附件1中有其他要求的,以附件条件为先)。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或符合有关政策性安置条件(夫妻分居两地、在江阴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在江阴驻军配偶)的社会在职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6年11月25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1月23日后出生)。

7、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医疗卫生专业的,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或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先)。

9、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任职回避规定,符合有关任职回避规定的条件。

10、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简介表》中“应届毕业生”是指2014年毕业生;招聘岗位中面向的“大学生村官”是指目前在岗,2011年9月以前由省、市选聘到江阴市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专业要求见《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4)》(见附件2)。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3日—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逾期一律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江阴市天华文化中心(澄江中路128号)展览馆门厅。

2、现场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2014年江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贴好本人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照片3张,并提供所需证件原件。

(2)报名时,需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证明材料(如提供社保缴纳证明,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上述证明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工作年限从2014年11月31日向前推算。

(3)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在职人员报考后须在体检前向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社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

 

(二)考试费用。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者缴纳100元/人、进入面试者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以下人员可减免考试费(报名时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三)领取准考证。经资格审核取得报名资格的人员,于2014年12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凭本人身份证和报名费收据到江阴市唯才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江阴市文化西路43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岗位。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将退还。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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