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凤阳县事业单位招聘44人公告

2014-11-13 20:44:21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进行。

(5)笔试应聘人员务必于2014年12月4日—12月5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6)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见附表各岗位专业考试类别)两科。卷面分值均为100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包括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其中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教育学》、《心理学》相关内容。《专业知识》类别详见《岗位计划表》。

3、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4年12月6日。

上午:8∶30-11∶30 《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凤阳政府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与《专业知识》(占70%)合成成绩。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四)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并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实施。

2、面试人员的范围。幼儿教师岗位需面试,面试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到低1.5:1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成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范围)。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业务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采取试讲或说课等形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考官组由7名人员组成,面试成绩为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有效考官数的平均得分,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具体内容详见面试方案。

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4、面试时间及信息查询。面试工作方案及相关信息在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内容包括:参加面试的人员信息及其笔试成绩、名次,招聘岗位及数量、面试程序与规则、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5、考试总成绩计算

只需笔试的应聘人员笔试合成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需笔试和面试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合成成绩(占60%)与面试成绩(占40%)的合成成绩为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以笔试合成成绩高低排序;笔试合成成绩仍然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增加面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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