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内蒙古包头市直、旗县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01人公告

2014-11-12 17:14:43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一、公开招聘计划

详情请见《包头市2014年市直事业单位和和部分旗县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4),按照自治区要求,此次公开招聘设置了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和蒙汉兼通毕业生。

二、招聘范围与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报考市直事业单位的户籍要求:具有内蒙古户籍的2014届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不限户籍;在我区服务2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限户籍;户籍迁在区外院校的原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也可报考;户籍或档案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内蒙古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的内蒙古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也可报考)。户籍或档案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14年10月31日之前。

报考旗县区所属事业单位以及旗县区苏木、乡镇财政所岗位的户籍要求:具有包头户籍的2014届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在我市服务2年期满考核合格的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限户籍。户籍迁在区外院校的原包头生源的毕业生也可报考)。户籍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14年10月31日之前。

六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简称“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简称“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简称“西部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简称“社区民生志愿者”)、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教师”)、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以及纳入旗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简称“储备人才”)。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毕业后应征入伍,在报名开始日前退役的人员,或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服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人员(户籍要求同前)。

(二)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资格、专业技能和个别岗位的特殊要求等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

(7)报考定向招聘“六类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必须是截止2014年12月31日在内蒙古自治区、或包头市服务2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截止报名开始日,凡是按“服务基层项目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正式录用到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再报考“服务基层项目或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

(8)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部分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以岗位表为准)。此次招聘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4年10月31日。例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78的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定向招录培养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5)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事业单位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和简章、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十个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可直接登陆包头人事人才网(www.btr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请于笔试一周前及时关注网上通知)。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