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甘肃岷县事业单位招聘390人公告

2014-11-12 17:20:17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试行)》(定政办发〔2011〕231号)的规定和《关于下达2014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及做好招聘工作的通知》(定事招聘办发〔2014〕7号)精神,现就2014年岷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计划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今年市上下达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390名,其中县直事业单位(县医院、中医院)100名,乡镇事业站(中心)90名(其中2012年选拔到基层乡镇从事“三支一扶”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专项指标24名),中小学教师200名。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表。

二、安排招聘计划的依据及有关意见

1.招考计划总的依据是:《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试行)》(定政办发〔2011〕231号)、《关于下达2014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及做好招聘工作的通知》(定事招聘办发〔2014〕7号);

2.在安排招聘岗位时,以招聘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为主,优先考虑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生的充分就业,重点保证紧缺专业硕士以上研究生的就业;

3.坚持“通盘考虑、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招聘岗位向重点项目建设、优势产业开发和新农村建设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倾斜,优先保证项目建设、优势产业开发、新农村建设、教育教学单位和地震灾区对各类人才的需求;

4.在招聘岗位和专业设置上,按照“岗位分类、专业归类”的原则,分为非师范类和师范类两大类,其中非师范类分为临床医学类、公共卫生类、药学类、经济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贸易类、财务财会类、农业类、林业类、畜牧兽医类、水利工程类、水保类、政法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文秘类、交通工程类、城建规划类、建筑工程类、环境保护类、土地管理类、机械工程类、材料工程类、机电控制类、地质矿产类、安全生产类、化学工程类、医药化工类、食品工程类、生物工程类、英语类、广播电视类、综合类等33类;师范类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历史、地理、政治、生物、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与计算机、学前教育、教育综合岗等15类。乡镇事业站所根据单位性质按上述大类归类设岗;县直事业单位原则上按上述大类归类设岗,个别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按所需专业设岗;

5.非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和应聘人数超过需求计划的紧缺专业研究生,以及未参加单独招聘考试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全部纳入全县事业单位统一招聘考试,择优聘用;

6.对2012年选拔到乡镇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从今年的招聘计划中单列,服务期满经县人社部门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考核合格后,直接安置到乡镇基层工作;

7.根据团省委、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做好“西部计划”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安置工作的通知》(甘团联发〔2013〕14号)精神,对2012年参加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统一选拔考试、两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愿意留在基层工作的“西部计划”大学生,由现服务所在县团委、人社部门统筹协调,就地就近安置到基层乡镇事业单位工作。

三、招聘对象

1.2002年至2014年毕业,到我县登记注册后未就业的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毕业生;

2.持《择业证》或《报到证》到我县登记注册的的未就业普通中专毕业生,通过成人高考、函授、自学考试等方式取得国民教育序列(不含党校函授学历)大专以上学历的。

四、招聘条件

1.具有本县常住户口,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县外生源已在我县登记结婚,其户籍于2013年10月31日前迁入我县的,凭本人结婚证、户口簿、择业证(或无就业单位的报到证)等有效证件,允许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作风正派,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硕士以上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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