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 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程序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工资和福利待遇
招聘员额管理人员经费由财政支出,参加社会保险等各项保险,各种保险费用根据龙井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执行。招聘员额管理人员不享受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和个人取暖费。
九、管理方式
(一)招聘员额管理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员额管理,签订聘用合同。
(二)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日常管理。
(三)聘用期一般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经与龙井市广播电视台协商,继续签订聘用合同。在聘用期间患重大疾病影响正常工作,或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出现严重失职,违法违纪等行为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jllj.lss.gov.cn )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
龙井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 0433-3132117
(原标题:2014年龙井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员额经费管理电视新闻播音主持人公告)
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