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引进人员可享受住房补贴、防寒装备补助、取暖补贴和住房公积金等补贴。
(四)在享受带薪休假的同时可享受各单位规定的差旅包干经费。休假假期为:60天/年(含路途时间)。当年因工作原因未能休假的,按当年地区统一规定可享受一次性补助。
(五)享受国家规定的西藏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外,每年可享受960元的体检费。
(六)对引进人员可优先提供公租房。
(七)正制定那曲地区从区外引进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安家补助等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制定后正实施。
(八)引进人员户籍转至工作所在地,家属(妻子及子女)户籍可随迁进藏,对符合西藏自治区公开考录条件的引进人员家属,由那曲组织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后可参加国家公务员(工作人员)录用考试。
六、其他
1.录用派遣。引进人员进藏后,由那曲地委组织部、地区人社局负责将引进人员名单上报区党委组织部、区人社厅,经上级部门审核后办理录用和派遣手续。
2.签订协议。为维护国家就业计划的严肃性,保证引进人员队伍的稳定,引进人员到那曲后须与那曲地委组织部、那曲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定就业协议。引进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8年,服务期限内不准调离那曲地区,否则追究违约责任,并取消录用资格。
3.分配。地区人社局根据那曲地区紧缺型人才引进需求计划,将引进人员分配到用人单位。引进人员到工作单位报到后,进藏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报销。
4.联系方式及负责省市。
联系人:尼 玛 联系电话:13908961777
负责省市:青海、甘肃、陕西、宁夏
联系人:周希山 联系电话:18908964700
负责省市:山西、河南、河北、山东
联系人:吴金次仁 联系电话:13908968213
负责省市:浙江、辽宁、湖南、湖北、安微
联系人:多 嘎 联系电话:13322564445
负责省市: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广西
联系电话(传真):0896-3822298
(原标题: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2015年引进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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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西藏那曲地区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2、《2015年西藏那曲地区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docx
中共那曲地委组织部
那曲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