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大力促进我州毕业生就业工作,补充我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甘办发〔2011〕22号)和《甘南州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综合考虑我州毕业生数量、财政承受能力,按照州直有关单位及各县市上报的事业单位人员需求计划,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考聘用原则、名额、条件、范围
(一)招考原则
这次全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用采取统一方案、分县报名,统一命题、分县考试,统一阅卷、分县公示,统一聘用、分县安置的原则进行。
(二)招考名额
2014年全州计划公开招考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43名(工作人员911名,幼儿教师461名,工勤人员371名)。其中:州直142名(州直单位面向全州招聘46名,其中工作人员41名、工勤人员5名;按各县市招聘计划的6%下达州直考生96名,其中工作人员50名、幼儿教师25名、工勤人员21 名),合作市135名(工作人员75名,幼儿教师30名,工勤人员30名),临潭县380名(工作人员260名,幼儿教师80名,工勤人员40名),卓尼县172名(工作人员80名,幼儿教师72名,工勤人员20名),舟曲县298名(工作人员130名,幼儿教师118名,工勤人员50名),迭部县136 名(工作人员70名,幼儿教师36名,工勤人员30名),玛曲县120名(工作人员40名,幼儿教师20名,工勤人员60名),碌曲县170名(工作人员 70名,幼儿教师40名,工勤人员60名),夏河县190名(工作人员95名,幼儿教师40名,工勤人员55名)。
(三)招考条件
1.应、往届未就业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中专、大学专科(高职)、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品行,志愿献身我州经济社会建设事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
(5)参与“3·14”、“3·16”事件的。
(6)参加了2014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招考且已被录取的考生。
(四)招考范围
1.此次招考聘用除特殊专业要求的职位以外,一律面向甘南州内生源和甘南州内户籍的毕业生,非甘南生源和甘南户籍的考生不得报考。
2.此次招考聘用技校及自考等非全日制教育毕业生不纳入招聘范围。
(五)待遇
经公开招考被聘用人员,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办法》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五年(五年内不得调动工作);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范围,聘用期间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工资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大学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干部,中专学历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
二、宣传工作
州招考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甘南广播电视台、《甘南日报》、州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发布《招考公告》,向各县市、州直各部门发文宣传。各县市人社、宣传、广电等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将《招考公告》宣传到每个未就业毕业生、每一户未就业毕业生家庭,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三、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共7天)。
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地点
各县市考生分别按生源地在本县市人社局确定的地点报名,州直生源考生到州人社局二楼大厅报名。
(三)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州、县市招考办负责资格审查。专业分类按照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关于转发<2012年甘肃省公务员招录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的通知》(州人社字〔2012〕18号)文件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