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基层干部选拔力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决定面向全市为市委统战部等11个市直部门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职位及数量
遴选职位、人数及条件详见《张掖市2014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公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面向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进行。遴选对象须符合遴选职位(岗位)所要求具备的人员身份、年龄、基层工作经历等相关条件要求。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基层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营和相当营以下单位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备与遴选职位相匹配的其它条件。
各职位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50周岁以下是指196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是指196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受过劳动教养处分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包括新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
5.尚在任职试用期内或者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能遴选的其他情形。
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不得报考与遴选部门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紧缺专业技术职位除外)。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至11月7日。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申请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推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查同意后,到各遴选部门报名,审查报考资格,各遴选部门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
报名人员除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外,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所在单位及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基层工作经历及遴选职位所要求的从事某方面工作经历证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张。报考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追究责任。本次遴选收取报名费150元。
本次遴选原则上计划遴选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达到1:3,方可组织遴选工作。个别专业性强的职位,经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可放宽到1:2。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四、遴选方式
遴选工作由各遴选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遴选可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遴选;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组织实施。
(一)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遴选
1.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结束以后,分职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按计划遴选人数1:2—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